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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广益中学校法制宣传月总结

发布日期:2017-04-01 阅读:4896次

重庆市广益中学校法制宣传月总结

根据南教工委办〔2017〕7号文件《中共南岸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“三月法治宣传月”活动的通知》的精神和统一布署,我校在全体师生、教职员工中开展了主题教育,以LED、宣传画报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,收到了十分理想的效果。特别是学校在开展活动期间,聘请了法制副校长进行了专题讲座,组织学生以征文比赛的形式,列举了法制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影响,学生及家长反映强烈,收到了预期效果。

一、加强领导,明确分工,落实任务

在法制教育中,成立了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,由校长章显林负总责,抓好法制教育制度的制定、健全和贯彻实施。平时,经常性地召开法制领导小组会议,明确“法制教育为突破口,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水平和效率,确保素质教育全面推进”,进一步牢固确立“德育为先”的教育指导思想,学校法制小组、班主任、少先队等各方面,形成了法制教育的合力,通过共同探讨,统一思想,确保了法制教育的一致性。

二、加强德育队伍建设,提高教育者的自身素质

通过各种政治学习,业务培训,通过对《教育法》、《教师法》、《未成人保护法》、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和《中、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,广大教职工增强了依法执教,依法治教的自觉性,杜绝了体罚、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的现象,明确了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。帮助教师确立了转化一个后进生比培养一个优等生更重要的意识,加强帮教转化工作。对于行为习惯较差的后进生,建立了帮教转化制度,充分发挥德育骨干队伍的作用,每人切实负起责来,每人都有帮教对象,每人都当后进生的促进者。在帮教工作中要严格执行“四定”,即定人、定时、定内容、定责任。建立后进生成长档案。在工作中多给后进生一份理解、一份关心、一份爱护,为他们创造一个和谐、宽松的转化环境。

        三、学生法制观念不断增强,法律、法规知识得到广泛普及

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,我们加强分类指导,因人施教,注重实效。通过学校法制教育,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,遵纪守法观念,权利义务观念,特别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见义勇为的观念开始树立。同时,通过家长学校这一有效形式,积极组织对学生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,提高他们的法律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,积极引导家庭开展各种学法活动,充分发挥好家庭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。

我们还先后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、法规。通过讲解,使学生了解了我国已步入法制化轨道,我们要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,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。同时,利用课堂教育,配合重大节日、活动和课外阅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。理论联系实际,增强学生的国家观念、道德观念、法制观念。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,与学生生活、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、法规得到基本普及。

加强了法制教育阵地建设。我们利用板报、班会、橱窗、黑板报、手抄报等宣传阵地,加强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的学习和宣传。具体工作主要有:由法制副校长为全体师生做法制教育讲座;以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橱窗展览。开展以“遵纪守法”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活动,通过典型案例分析,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。让每个学生了解了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的有关内容,知道两法赋予自己的权利、义务和责任,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防范的能力。学生从听讲课后,知道了什么行为是合法的,什么行为是违法的;懂得了什么事应该做,什么事不应该做。

         四、开展别具特色的“礼仪教育”,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和礼仪规范

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素有“文明古国,礼仪之邦”的美称,如今,“礼”依然为当今社会所需要,而且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、所提倡。为此,我校在抓好学生思想、学习工作的同时,还进行一系列的文明礼仪教育,通过学校的广播等宣传工具,引导学生都能使用礼貌用语。并使同学们都意识到“礼”在人际交往、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使他们都能以诚待人,不断完善自身各方面素质,养成优良品行。

       总之,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,只有效地使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,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才能持之以恒,卓有成效地开展下去。我们将不断努力,勇于开拓创新,探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途径,以提高工作的实效。

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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